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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3-06-18 18:33:44

傲骨狂兵 连载中

傲骨狂兵

来源:阅文作者:秀少分类:历史主角:彭鲲,齐晓歌

《傲骨狂兵》是作者秀少成名作,这是一部军事类的小说,里面的主要角色是彭鲲齐晓歌。文章中关于彭鲲齐晓歌之间的情感描述有很多,非常的细腻,情感饱满,下面是《傲骨狂兵》的内容:慈不掌兵,他却成为有情有义的兵最强兵王!军人,是国家的脊梁!军人在,国家就不会倒!...展开

精彩章节试读:

彭鲲翻看着日历,喃喃自语:“唔,七月十八,今天是我妈的生日。”

李芸常年在外地工作,这次父亲出事难得回来一趟,他必须要给母亲过一个难以忘怀的生日。

齐晓歌问:“你打算给阿姨买什么礼物?”

彭鲲骄傲的抬头:“那必须要高端大气上档次,低调奢华有内涵,走,我们去克拉海洋珠宝店去看看,挑一份满意的礼物。”

克拉海洋珠宝店,人来人往,各种豪车在店门口川流不息。

黄金自古以来就为人所喜爱,来店子里的大多数人都是携带着漂亮的女人的男人,他们温文尔雅的笑容下,隐藏的是人性最原始的欲望。

“那根金项链好漂亮哦。”一个身材妖娆,穿着黑丝的女人指着陈放在防弹玻璃窗内的一根精致金项链撒娇,嗓音发嗲。

齐晓歌面色红润,在彭鲲耳边轻轻道:“我竟然可耻的硬了!”

彭鲲瞟了一眼黑丝女郎,翻了个白眼:“碳化黑木耳,鉴定完毕!”

黑丝女郎身边的男人握着女郎细嫩的手,视线像牛皮糖一样粘在在女郎丰满的胸部,笑眯眯的说:“买,看上了就买!”

旁边的店员眼睛里散放着商人独有的狡黠精光,对这种哄骗女人的男人他见得多了,这种人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块肥肉,不宰白不宰!

他们卖的不仅仅是黄金,更是虚荣!

“先生,您好,这根金项链是由德国著名的珠宝大师手工雕刻而成,无论是色泽还是形状都无可挑剔。”

“这根项链简直就是为你身边的这位女士量身打造的,黄金的贵气刚好衬托这位女士细腻白嫩的肌肤,如果让这位女士戴上这条项链,无论她走到哪里,都绝对会成为引人注目的焦点!”

女士被能说会道的店员夸得飘飘然,男人的目光恋恋不舍的从黑丝女郎的峰峦间挪开,嘴角带着邪恶的笑容:“好,好,我买了。”

可是,当男人看清金项链的标价,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,珠宝的标价,赫然是52000块!

“先生,这个价格可是我们的折扣价哦,52000,多好的寓意!”

男人喉结滚动,艰难的咽了口口水,52000,好个屁的寓意,有本事你卖520啊!

齐晓歌发现这个男人搞笑的反应,捅了捅彭鲲,彭鲲扫了一眼,机智的发现,男人露出的袜子上的标识,竟然是adidiaos,忍不住捂住肚子:“阿迪屌丝?”

男人深吸了一口气,双手插在裤兜故作从容:“我觉得嘛,黄金,能戴出去就好,没必要买这么贵,再说,我的公司最近周转不灵,亏了几百亿,唉,宝贝儿,不如我们换一件?”

“不嘛,人家就要,就要嘛。”黑丝女郎嘟着嘴巴。

男人擦了把汗水,52000,老子卖肾加上捐精都弄不到这么多钱啊,要不是为了把这个小荡货骗上床,老子会带你来五金店?

“我要,我要,我还要!”齐晓歌模仿黑丝女郎的声音对彭鲲撒娇。

彭鲲走到柜台前,打量着这根项链:“咦,这条项链不错!多少钱?”

店员阅人无数,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学生,一个学生,家里再怎么有钱,也不可能支付起昂贵的五万多快钱吧?

可是,彭鲲似乎又与普通的学生不同,刚毅的脸庞,精神的寸头,尤其是他的眼睛,里面燃烧着熊熊的火焰,彰显着疯狂、睿智以及狭路相逢勇者胜的霸气!

他真的只是一个学生?

彭鲲身上凌厉的气质,让店员不敢小瞧,齐晓歌走过来,指了指标签:“五万二,你有这么多钱?”

“价格是有些贵了,但是我的心意,值这个价钱,这条项链,我要了!”彭鲲指着项链道,没有一丝的犹豫。

店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男人和黑丝少妇更是瞪大了眼睛,彭鲲究竟是什么来头?富二代?

店员尽管有些难以置信,还是迅速把项链包装好,递给彭鲲:“你是要送给女朋友吗?52000,我想你女朋友一定会喜欢。”

“520并不一定要送给女朋友,世界上最值得我深爱的女性,是我的母亲,因为,是她给了我生命!”彭鲲掏出银行卡在POS机上一刷,拿起项链大踏步的离开。

“送给母亲?”店员痴痴的望着彭鲲的背影,来珠宝店消费的,他敢肯定,一千个里面九百九十九个都是买来送给女朋友的,而这个学生竟然买这么贵的一条项链送给母亲。

从彭鲲的身上,她感受到了华夏子孙最崇高的灵魂!和彭鲲一比,那个男人的灵魂是那么的卑微,丑陋。

齐晓歌跟上彭鲲的步伐,吃惊的问道:“你身上怎么有那么多钱?”

彭鲲骄傲的道:“当你流连于日本写真集的时候,我一个人坐在寒冷的风中么,一边摆着地摊,一边读着“工商管理学”“市场营销学”,我做到了别人做不到的,所以,我可以得到许多别人得不到的!”

上帝对每个人都很公平,每个人都有两条胳膊两条腿和一个脑袋!

也就是说,买项链的钱都是他自己挣得?齐晓歌望着彭鲲脸上骄傲的笑容,身躯一颤,他和彭鲲一起长大,可是直到,今天他才发现自己和彭鲲的差距!

“只有做到别人做不到的,才能得到别人得不到的!”齐晓歌握了握拳头,对于彭鲲,他只有两个字,佩服!

看来我也要努力了,否则,今后我会跟不上你的步伐,配不上做你的兄弟!

“身上有没有零钱?”彭鲲尴尬的掏了掏口袋。

“我陪你出来还要我自己掏公交钱?”彭鲲现在也是个小土豪了吧,还不至于吝啬到这种程度吧。

“那个,我出门的时候身上没有带钱!”

“好巧,我也没带。”齐晓歌把自己的裤兜翻了过来。

彭鲲叹了口气:“走吧,和我去银行取钱。”

这家银行位于J市的繁华地段,取钱的客户排起了一条条长龙,彭鲲和齐晓歌选择了一条队伍排队,计算着还有多久轮的到自己取钱。

“前面只剩下一个人了!”彭鲲舒了口气。

一辆奔驰汽车风驰电掣般的在公路上奔跑,汽车前的镜子映出一双漆黑暴戾的眼睛,伴随一声刺耳的刹车声,奔驰在银行门口停下,轮胎与水泥地高速摩擦,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橡胶味。

门口的人群迅速做鸟兽散,从车上钻出三个蒙着面拎着枪的大汉,三人极为熟络的冲进银行。

“砰”一声枪响让人群的喧嚣声立刻停止,陷入了绝对的安静,但这份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安静仅仅维持了一秒钟,当人们看清三个拿着枪杀气腾腾的大汉,大厅内发出刺耳的尖叫,空气中的火药味撕扯着人群的神经。

人群像疯了一般的向银行门口涌去,银行大门比较小,场面过于混乱,一些人被挤倒在地,后面惊慌失措的人群马上踏着倒下的人的身躯向外面冲。

“妈妈,妈妈!”一些小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,这些祖国的花朵,在暴风雨面前是那么的脆弱。

一个中年妇女拉着女儿往外面冲,被汹涌的人群挤散,妇女撕心裂肺的吼道:“我的女儿,谁看到了我的女儿?”

可惜,在死神大爷的威胁下,人们所宣扬的真善美和正能量是如此的不堪一击,妇女逆着人流,阻挡了人们逃生的路,一个西装革履,带着金丝眼镜的年轻人露出狰狞的面孔,一把推开中年妇女,中年妇女倒在地上,年轻人踩着妇女的小腹向银行外面走去。

“滚开!”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推开周围的拥挤的人群,响声如雷,好是霸气!

可惜,他的霸气只是正对弱者,对于三个穷凶极恶的歹徒,他甚至连屁都不敢放。

欺善怕恶,是人的劣根性!

最高的歹徒举起手中的猎枪,对准门口拥挤的人群,果断的按下了扳机:“跑,他妈的老子让你们跑!”

他手中的猎枪是自制的,以火药作为能量,以碎铁块作为子弹,攻击力不是很强,但是碎铁块四射,辐射范围相当广,对于这种混乱的场面有绝对性的震慑效果!

刹那,凄惨的叫声混合着鲜血的腥甜,将人们的人脆弱的神经扯断,人群安静了下来,一个个老实的蹲在地上的抱着脑袋。

叫声最大的那个胖子挤向离歹徒最远的那个角落,只有那个狭小的角落能给他带来一丝丝的安全感,衣服遮不住他肥硕的身躯,一身的名牌掩盖不了猥琐肮脏的灵魂!

“怎么办?”齐晓歌有些惊慌失措,向彭鲲报以求救的目光,在他眼里,鬼灵精怪的彭鲲一定有好办法。

彭鲲压低声音:“怎么办?凉拌!对于这种情况,我们只有表现的温顺听话,才不会惹来杀身之祸!”

“那就任由这群土匪为非作歹?”齐晓歌握紧拳头。

“第一,我们不是超人,做不了救世主,只要你一冲出去,他们绝对会把你打成筛子!”

彭鲲望向土匪的目光极其鄙视和不屑:“第二,他们不是土匪,他们是强盗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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