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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03-11 18:16:08

暮暮朝朝 已完结

暮暮朝朝

来源:阅文作者:佚名分类:短篇主角:周穆,陈锦绣

今天给大家推荐的小说叫做《暮暮朝朝》,这是一部短篇类的小说,作者是佚名,内容真实,情节不落俗,非常值得阅读,下面是《暮暮朝朝》的主要内容介绍:临安城近三年出了两件大事,一件是临安穷困潦倒的秀才周穆赶考,新中探花。第二件事,周穆的娘子陈锦绣,失足掉进了护城河里。捞上来时,她面目全非,身体肿胀。有人叹气说,无福之人,也就无福消受。...展开

精彩章节试读:

临安城近三年出了两件大事,一件是临安穷困潦倒的秀才周穆赶考,新中探花。

第二件事,周穆的娘子陈锦绣,失足掉进了护城河里。

捞上来时,她面目全非,身体肿胀。

有人叹气说,无福之人,也就无福消受。

1

寒冬腊月,四处白雪覆地,我身上挂着冰碴子跪在地上,身后是父亲已然变得僵硬的尸体。

「抬起头来。」

清脆的声音响起,我哆嗦着看向坐在马车上的人,阵阵香味从带着热气的马车上传来,那女子穿着粉色夹袄裙,十四五岁的年纪,娇憨又可爱。

「卖身葬父,真可怜,买了吧。」

她说完便放下帘子,马车渐渐走远,跟着的婆子给了我钱:「身后事办完就来丞相府!」

原来,那是丞相府的千金啊,她跟我年岁约莫差不多。

银钱刚好够让父亲下葬,我来到丞相府,正巧听到小姐吵闹的声音:

「既然已经是探花,为何不许。」

「探花郎已经有妻子,你难道要去做个偏房?」

丞相的骂声不绝于耳,小姐却也不是个省油的灯,两人闹了半日,未果。

我被派到小姐面前做了个洗脚婢,传闻说,她心善人美,路过的蚂蚁也舍不得踩一脚。

可只有府里人知道,她刁蛮任性,狠毒无良。

刚刚倒好的洗脚水冒着热气,如玉般的小脚还未伸出来便用头上的簪子扎我的眼:

「瞎了你的狗眼,这样的水要烫死我吗?」

我试过,水温正合适,再凉,就要骂我要冻死她了。

我捂着脸端水出去,却又被她叫住:「你跟外面的丫头随我一路出去。」

出去便是为了见那探花郎,周穆穿着一身月白色袍子,一脸正色。

难怪刁蛮的小姐见了探花郎也变得温柔,周穆长着一双桃花眼,纵使冷眼看人也风情万种,不耐烦的神色却显面部更加凌厉,身材修长挺拔,好一个新科探花郎。

李诗因娇羞地摆弄着头上的发簪,小巧精致的脸白里透红,她向周穆说京城的繁华无当,让他早些进京。

周穆却冷着脸:「小姐说的是,只不过夫人要我早些回去吃饭,在下先行告辞。」

我看到李诗因的脸从娇羞变的惨白,周穆从她身边走过,速度快的像是在躲瘟疫灰障。

她的心腹上前拉住她,嘴唇一张一合说些什么,于是精神恍惚的她变得神采飞扬。

我随着她们去了城外,那里有丞相早年买的宅子,侍卫开了门,我听到里面鞭子打在身体上的声音。

血液的腥味从门里窜出来,我太熟悉那样的味道了,李诗因扫我一眼:「你不必进去!」

我乖顺地待在外面,只听到里面痛苦的闷哼声,半个时辰后,李诗因兴奋地出来然后离去。

我被留在这里做饭,里面关着的是个女人,三天里,我经常听到她绝望的呻吟。

夜晚时分,有好几个提着裤腰带的男人从那个房间里出来,他们脸上带着淫欲被满足的快乐,我打了个哆嗦,里面的人都经历了什么,我可想而知。

那天下午,我看到一人从里面匆匆地出来,随后几人抬着一个板子,上面是个人。

她身上的衣物尽数被扯烂,鞭痕混着血肉黏在那板子上,头发已经没了形状,手臂软软地搭下来,一只玉镯闪着光。

我爹死的时候,也是那番模样。

我被传回丞相府,路上,我看到前几日还意气风发的探花郎散着发在路上奔跑。

他瘦了许多,宽大的袍子拖在泥泞的地上沾了泥水,眼眶凹陷,似是十分绝望。

我在护城河的桥上看到他,他跪在地上伸手抚着地上湿漉漉的身体,我从人群的缝隙中看到一个镯子。

绿色的,杂质很多,并不值钱。

是那府里抬出来的女人的。

痛苦的呜咽慢慢变成了嚎哭,引得路边心软的妇人也开始抹眼泪。

我听到她们说,地上是周穆的结发妻子,二人两小无猜,成婚不过半年。

那陈锦绣的肚子里,还有一个三个月大的孩子。

「倘若那天,我不去见她,你是不是不会死?」

「为什么要来河边?为什么要来这里洗衣?」

「锦绣,锦绣……」

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故事,可我不敢说,也不能说。

李诗因的情绪最近还不错,不再洗脚的时候为难我。

她的闺中密友常来找她,御史的女儿齐萱儿跟她说悄悄话:「那陈锦绣还没埋,周穆发了疯似的,谁去劝都打。」

「若是不难过,我还看不上他。」李诗因志得意满。

「去的人都说了,周穆是瞎了眼,陈锦绣不过一个农户家的孤儿,除了能煮一锅饭有何长处?哪能跟丞相千金比?」

「时间长了他自然会忘,这段时间冷,过几天热了那尸体发臭,我看他能放上几日!」

那日李诗因的胭脂没了,她的心腹茯苓也不知去了哪,我便被派了出去买东西,正巧又看到了周穆。

他拿着一盒口脂和一盒香粉,神经质一般站在门口喃喃自语:「锦绣,我有钱了,你带着一起吧。」

卖胭脂的掌柜直叹气:「以往那陈锦绣就喜欢得紧,想着他看书辛苦都给他买了吃食或者笔墨纸砚,说是等了他有出息来买,可惜,可惜。」

只可惜,福薄啊。

「今日是下葬的日子,五天了,再不埋就抬不走了。」

有人窃窃私语,我不欲多言,只是拿着胭脂就走。

走过巷子跟前,我余光中看到周穆站在拐角处,一改刚刚的浑噩,他的眼睛无比清醒。

我看到,前几日玷污过陈锦绣的那几人从巷子出来,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什么。

「难怪探花郎不肯跟小姐在一起,他那小娘子叫起来那叫一个销魂蚀骨,声音跟猫儿似的。」

「是啊,听得人心痒痒。」

「要不是小姐说让快一点,还真想再玩几天。」

「得了吧,烈性子女人死了怕是会缠上我们,那鞭子都断了几根,和离书不还是没写个字儿。」

倘若我现在回头,大约可以看到周穆手中的脂粉盒儿已经变了形状,他那样聪明的人,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三言两语。

真相,他自会查清。

我向李诗因的洗脚水中加了药材,洗脚水因此变成黄黑色,远远的便能闻到一股药味。

李诗因变了脸色:「这是什么?难闻死了,端走!」

那盆洗脚水被她踹翻在地上,打湿了我的衣裙,在冷冰冰的冬天简直是雪上加霜。

我却耐心解释:「洗脚水是用艾草熬出来的,虽然不太好闻,但是用这样的水泡脚,能滋阴补阳,美容养颜。」

她只听到我最后四个字,于是她脸色缓和几分:「那还不重新去端?」

我卑躬屈膝地重新倒来水,将李诗因白嫩纤细的一双脚放进水中,不轻不重地搓洗着。

洗到最后,她浑身香汗淋漓,坐在椅子上微喘,应是十分舒坦。

「算是个识眼色的,以后不必洗脚了,就跟在我身边吧!」

我随她去周穆家里,她到底还顾念着自己的身份,于是让我进去看看。

周穆坐在灵堂下面,正中间已经没了棺材,想必陈锦绣已经下葬了。

不过几天时间,他的眼睛已经凹陷了许多,苍白的面颊更显清瘦,肩胛骨将衣服撑起来,颇有一种孤独存世的孤傲。

「节哀。」

周穆头也不抬,回答我的,是死一般的寂静。

我出门,向李诗因摇摇头。她面上有几分犹豫,我却火上浇油:

「周公子这个时候应是最为脆弱,小姐还是去看看吧!」

她咬咬牙还是去了,没过多久,我听到周穆的声音:

「多年的情分怎能说放就放,岂是君子作为?」

「我只是来劝你不要太难过。」

「多谢小姐好意。」

我真想为周穆的做法鼓掌,这样的千金大小姐,唯独信奉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这一条,倘若他为了李诗因对陈锦绣弃如敝履,那李诗因今日,不会站在这里,

果不其然,李诗因一会儿就出来了,她脸色微红,神色并不好看。

这件事很快被丞相李宗默知道了,他将所有跟着李诗因去的人包括马夫打了十板子。

当然,也没放过我。

「那周穆别说是个探花,就算是个状元,你一个女儿家如何能整日去找他?」

李宗默气得双手发抖,他一向爱面子,否则李诗因也不会玩那么多两面三刀的把戏。

「我要嫁给他!」

「你就这么想上赶着去给一个鳏夫做填房?你是不是疯了?」

「女儿没疯,请爹爹成全。」

丞相只有李诗因这么一个女儿,平日里像眼珠子一样护着,今日被她这么一闹,气归气,却也无可奈何。

最终,他也只能甩袖子离开。

我趴在床上,屁股兴许已经烂了。

再然后,丞相和御史举家回京,他们此次来临安不过是为了治理临安城三十里外的旱灾,已有半年之久,该是回的时候了。

令我意外的是,在御史的那支队伍中,我看到了周穆。

齐萱儿朝李诗因眨眼睛,两人会心一笑。

进京后,李诗因往外跑的日子更多了,每次都是探花府。

即使是宫里的那位,也听说了这件事,甚至还对丞相说,若是李诗因愿意,不日即可赐婚。

丞相没了办法,只能有意拉拢周穆,渐渐的,周穆来丞相府的时候也多了起来。

那日,李诗因在脸上描描画画近一个时辰,戴着满头的粉玉要去见周穆。

要见心上人的羞怯和兴奋让她更显娇媚可爱,我看她着粉裙跑向前厅,若不是亲眼所见,谁会相信她居然能做出那样阴狠毒辣的事情。

果不其然,周穆的眼睛亮了,二人在丞相府的花园中聊了很久,远远的,我也能看到从二人之间冒出的快乐。

饶是李诗因心机满满,到底是个小女儿,二人相处甚久,却再不前进一步。

她问茯苓:「可是我长得不尽如人意?」

「小姐艳冠全京,又心善如佛,只需要静待佳音。」

茯苓的宽慰并没有起到作用,我大着胆子开口:

「小姐美貌,周公子进京后却也虏获不少少女芳心,这样等下去,会不会就此错过?」

我说的,正是李诗因忧虑的,李诗因在茯苓想要杀了我的眼神中大喜:

「你原来是个聪明的,以前怎么没注意到你这颗七窍玲珑心?」

我被派去问周穆的心意,李诗因躲在暗处偷听,周穆看着我的眼睛已明白了十分:

「小姐是千金之躯,我空有探花的名头,实际不过是个死了夫人的鳏夫罢了,这样高攀会污了小姐名声。」

李诗因红着眼从屏风后出来,不顾对方故作震惊的眼神,伸手与周穆紧紧拥抱在一起。

她的手在周穆浅蓝色腰带上放着,像抓住了自己的后半生。我却看到周穆冷冷的,恨意满满的眼睛。

日后的事情便水到渠成,李诗因带着我和茯苓还有几个丫头一起进了探花府,那天,敲敲打打的队伍走遍了整个京城,李诗因的嫁妆足足装了十大箱。

她与周穆拜了天地,晚上我端上合卺酒,看二人身着红衣浓情蜜意的喝了下去。

不过一炷香的时间,李诗因便倒在床上,我悄悄退出门,周穆也没再待下去。

他在探花府立了牌位,上面写着「吾妻陈锦绣。」新婚之夜,周穆在里面待了整整一个晚上。

第二天,李诗因揉着酸痛的腰起了床,脸上的笑容幸福甜蜜,茯苓抢在我之前给她梳了头,我将放在床上以示女子贞洁的白布收起来,上面还有丝丝血迹。

探花女婿跟着丞相丈人从此一起上朝,丞相有意扶持,周穆便平步青云。

直到有一日,我进门便被茯苓踹翻在地,她恶毒怨恨的眼神让我突然反应过来,我似乎把她忘记了。

「姑爷呢?」

李诗因端着青花瓷的杯子抿茶,表情温柔又冷静。

「与老爷一起去了尚书府。」

「我身为夫人都不知道姑爷的去向,你一个贱丫头为何会知道?」

「姑爷说了,若夫人问起再说,以免您为他担心。」

「好一个不让我担心。」李诗因嗤笑出声:「你是我从丞相府带来的,何时和姑爷成了一条心?」

茯苓从怀里扔出个什么来,哗啦啦落在我脚下,摔成了两截。

黑底白字,油光发亮,是陈锦绣的牌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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