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帝国战神》 §第八章讨伐桓玄(二) 在线阅读
尽管没能得到刘裕的支持,但刘牢之还是决定起兵反抗桓玄。没办法,必须保住自己的军权和头衔啊。但这时手下的众将都不依了,就连以前一直支持他的参军刘袭(注:这位应该是他的同宗),也出口反对“世上最大的事莫过于造反了,你先前杀了王恭,接着又背叛了司马元显,现在又要三叛桓玄,这世上还有你的立足之地吗?”(《晋书-刘牢之传》)
刘袭口中隐讳的意思就是你和历史上的三姓家奴吕布也差不多了吧,到最后难免落得一个身死的下场,说完就离场而去。
刘牢之先早令儿子去往京口接自己的家眷,免得落于别人之手,可是刘敬宣老是不回来,刘牢之就以为儿子已经被人给杀了,加上他现在可以称得上众叛亲离,忧虑之下,一时想不开,居然上吊自杀了。(《晋书-刘牢之传》)
桓玄知道后把刘牢之的尸体从坟墓中挖出,斩首弃尸,并大举屠杀北府军高层将领。这人先投降自己,再被自己剥夺权力,然后背叛自己,最后还没怎么打就自杀了。怂成这样,不辱不行啊。
后来刘裕起兵反对桓玄,念着以往刘牢之对他的提拔之恩,不仅给他收尸(此时刘敬宣逃亡南燕),还恢复了刘牢之的官爵名声。(注:出自《晋书-刘牢之》)
刘牢之死后,桓玄便派自己的兄长桓修任抚军大将军,坐镇丹徒。桓修念及刘裕没有参与刘牢之的叛乱,加上刘裕在京口一带有着很高的声望,便重新任命他为自己的中军参军,就连以前所担任的建武将军,下邳太守这两个职位又还给了他。
刘裕先是和刘牢之划清界线,解甲归田,不仅免除了可能的血光之灾,接着还能继续得到掌权的桓氏重用,他的精明的头脑和先见之明又一次起了作用,可见刘裕早期在军中沉寂的几年确实有非常大的长进。
《韩非子·喻老》中记载,南方有大鸟,三年不鸣,一鸣惊人,三年不飞,一飞冲天。刘裕此时不仅在军事上有着别人无法比拟的统兵才能,在政治上的智慧也丝毫不弱于别人,起码就比军事人才、政治蠢才的刘牢之要强了百倍。
刘裕把政治和人情分得很清楚,现在朝中掌权的桓氏能够重用于他,他马上就接了新任命前去镇压孙恩的余党。
孙恩自从第四次败退之后,因为海岛物资贫乏,发起了第五次进攻,可是这次孙恩的运气就没么好了,他就被临海太守辛景打败了,他知道以自己的罪责,如果被晋朝的官儿抓住了,到时想死也死不了,一时想不开,居然投海自尽了。(注:《晋书。孙恩传》)
孙恩死后,五斗米教的余党便推举了他的妹夫卢循做了继任天师,此时的桓玄刚刚控制朝政,不想在东南边上再起波澜,就下令招抚卢循,任命他为永嘉太守,而卢循出于"长生人"的首领刚刚身死,人心不稳,部众也是损失惨重,重整旗鼓也是需要时间的,就同意朝廷的任命。但他虽然去往永嘉上任,但却不受朝廷节制,时不时的还要出去打劫一番。(注:出自资治通鉴,一一二卷,“循虽受命,却寇暴不止")
当然,桓玄也不是吃白饭的,他不会以为卢循从今往后就会老老实实的了,在402年五月,他派了孙恩军的老对手,就是建武将军、下邳太守刘裕屯兵于浙东,开始牵制卢循。两人一时之间都没有什么过激地军事行动,可能是刘裕见卢循没有公开打起反抗朝廷的大旗,卢循此时也还是属于晋朝的官,抢劫地方那是很正常的一件事,他不能以此理由就对卢循进兵吧。更何况刘裕现在手下的人马是后来才跟他的,他要收服这些人也是需要时间的。
公元403年正月,卢循在临海郡把自己手下的人马休整完备之后,重新打出了反抗东晋的旗帜,卢循任命自己的姐夫徐道覆为司马,典兵掌事,攻击东阳。二月,刘裕作出反应,兵出浙东,把徐道覆打得那叫一个落花流水。卢循的手下也是出自孙恩军的余众,见到刘裕的旗号就只想逃跑,徐道覆又不是什么统兵的天才,怎么可能不败?
这次打败了徐道覆之后,刘裕没有趁机进攻卢循,或许是为了养贼自重,又或许是为了自保,因为在不久前,桓玄杀了提拔他的老上司冀州刺史孙无终(《资治通鉴,卷一一三》),又或许是刘裕对桓玄表示恭顺之意:你有了命令我才打,你没有命令我就不打。因为前几次出兵都是桓玄下了命令他才打的(《宋书,武帝本纪》),六月,因为刘裕的出色表现,他被升任为彭城内史。
卢循的祖上是三国时期的大忠臣卢植,他家几代都在东晋做过高官,他也算是正儿八经的士族,这几年姐夫孙恩几次败于刘裕之手,还有先前徐道覆的战败,他是大为不服的,总认为自己就是不同的,刘裕遇到了自己就不会那么顺利。
八月份,他整军攻向永嘉。上次刘裕大胜后没有揍他,这次刘裕没有再给他机会。一战就把卢循军打得大败而逃,卢循不仅自己是一败涂地,连自己手下的大将张士道也阵亡了。
从399年起到现在403年,五斗米教的长生人与刘裕交战不知不知道有多少次,可是一次都没赢过,恐刘症越来越严重。加上卢循的军队十分迷信,他们认为刘裕就是他们的克星,这次又被打败,军心不振,士气低迷,卢循也没有办法,只好南下向晋安撤退。
可是刘裕没打算放过他啊。跟在卢循的身后就像赶当年的孙恩一样,一下子就把卢循赶下了海。卢循寻思着只要刘裕在浙东这一带,自己就没有好果子吃,他避开刘裕的锋芒,乘船南下广州。